寧波市建設委員會文件
甬建發〔2010〕40號
關于印發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等
示范文本的通知
各縣(市)、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,海曙區房管處,各開發建設單位,各物業服務企業:
根據國務院《物業管理條例》、《浙江省物業管理條例》和《寧波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》等相關規定,為規范我市前期物業管理活動,引導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通過合同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,減少物業管理糾紛,特制定《前期物業服務合同》和《臨時管理規約》等2個示范文本,F予以印發,供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制定《臨時管理規約》時參考使用。
各單位在使用上述2個示范文本時,可以根據物業項目的實際情況適當作些選擇、修改、增補或刪減,但不得與國家、省和寧波市物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相抵觸。上述示范文本可在寧波市物業管理協會網下載。網址:www.divinewellnessstl.com
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